2023年9月27日至11月25日,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我局原局长贾宁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2024年3月15日向我局出具审计报告。根据《海南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一、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对反映的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台帐式管理。深入研究整改成果的转化作用,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审计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共反映问题13项,现已完成整改8项,剩余5项正在整改。
(一)关于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未达国家“十四五”规划要求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未参保人员户籍地、常住地双重动员责任,精准发力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在校学生、新生儿等重点人群参保工作。二是进一步升级完善小程序,加强宣传动员,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三是先后与卫健、医保经办等部门沟通协调,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夯实落地。2023年6月,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已达95%以上,达到国家“十四五”规划要求。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组织实施省级飞行检查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市县医保局完成报送省级飞行检查结果后续处理进度及整改方案。二是督促第三方移交被检定点医疗机构的飞行检查报告,并移交相关市县医保局进行后续处理。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信息化项目“村医通”POS设备问题。
整改措施: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开展系统业务对接及功能优化,整改工作正按预定步骤持续推进。
完成状态:正在整改。
(四)关于信息化项目设备桌面式智能识别终端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赴外省开展医保智能桌面终端设备应用调研工作。二是计划调整桌面终端的用途,在当前医保状态查询、城乡医保缴费等服务基础上,增加异地就医备案、信息变更等自助服务功能,打造参保群众身边的小型医保(社保)自助机。
完成状态:正在整改。
(五)关于“村医通”培训项目未据实结算,多支付31.89万元问题。(审计期间,省医疗保障局已追回31.89万元。)
整改措施:局党组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强调规范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处室加强学习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我局招投标工作,防范廉政风险。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六)关于中央财政医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使用率问题。
整改措施:定期梳理分析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压实责任,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率。
完成状态:正在整改。
(七)关于全媒体宣传总体服务项目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问题。
整改措施:局党组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强调规范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处室加强学习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我局招投标工作,防范廉政风险。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八)关于2个信息化项目的7个子项目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问题。
整改措施:局党组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强调规范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处室加强学习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我局招投标工作,防范廉政风险。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九)关于课题研究管理不到位,课题超期结题问题。(审计期间,9个逾期课题中的7个已完成结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要求组织开展《海南自贸港特色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研究》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医疗保障国际化项目研究》2个课题评审结题工作。二是修订印发《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委托第三方开展研究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项目结项的评审规则和流程,要求各处室今后在委托第三方开展研究类项目时严格按《办法》实施。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十)关于未及时结算大病保险基金和费用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2021年度大病保险基金已完成相关费用结算。二是2024年4月,已专题研究《海南省2022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审计及2014年-2016年、2017年-2019年、2020年-2022年所有应付未付的大病保险基金清算专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根据会议要求,正在进一步比对大病保险数据,待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完成相关费用结算。
完成状态:正在整改。
(十一)关于2个信息化项目未按规定确认资产和办理资产移交问题。
整改措施:根据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待研究确定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和“村医通”便民服务工程项目资产价值,确定资产价值后,向省财政厅申请审核项目硬件资产划拨市县医保局事宜。
完成状态:正在整改。
(十二)关于逾期10个月完成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二期建设任务问题。
整改措施:局党组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强调规范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处室加强学习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我局招投标工作,防范廉政风险。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十三)关于未及时制作标识造成77家定点零售药店未悬挂定点零售药店统一标识问题。
整改措施:已制作完成该批定点医药机构标识牌配送至各市县,督促和指导各市县医保局完成该批次标识牌悬挂工作。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1日
主办单位: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联系地址: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00号红城湖办公区(老省委党校)11号楼北侧4、5、6层
咨询电话:0898-65900682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ICP备1900494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66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512号
电脑版|手机版
主办单位: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联系地址: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00号红城湖办公区(老省委党校)11号楼北侧4、5、6层
咨询电话:0898-65900682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66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512号